2021年1月1日,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即將施行,我國將正式邁入“民法典”時代。
民法典共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84章,1260條。在民法典頒布實施之后,九部法律將同時廢止:《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此外與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釋將于2021年1月1日與民法典同步施行。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編 物權編"涉及的重要變化
(一)加強對建筑物業主權利的保護;適當降低業主作出決議的門檻,明確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于業主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托,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筑區劃內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并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